2020-07-16 12: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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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蒸汽鍋爐型號


鍋爐的噸位就是指每個小時產生的蒸汽量,通常我們用噸來表示。
鍋爐噸位,在蒸汽鍋爐上是指額定蒸發量,就是在額定的壓力和溫度下保證一定的效率情況下大連續蒸發量(每小時產蒸汽的噸數)。
在熱水鍋爐上是指供熱量,既在額定參數下的大連續產熱量(每小時產生多少萬大卡)。
一般鍋爐標牌中開頭字母后的頭一個數字就表示鍋爐的額定蒸發量(供熱量)。
鍋爐:
鍋爐是利用燃料或其他能源的熱能把水加熱成為熱水或蒸汽的機械設備。
鍋爐包括鍋和爐兩大部分,鍋爐中產生的熱水或蒸汽可直接為工業生產和人民生活提供所需要的熱能,也可通過蒸汽動力裝置轉換為機械能,或再通過發電機將機械能轉換為電能。
提供熱水的鍋爐稱為熱水鍋爐,主要用于生活,工業生產中也有少量應用。
產生蒸汽的鍋爐稱為蒸汽鍋爐,常簡稱為鍋爐,多用于火電站、船舶、機車和工礦企業。
a) 鍋爐本體安裝:
1. 安裝前應根據供貨清單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安裝。安裝單位在安裝前準備好必要的設備及工具,有關人員應熟悉有關規范標準及其他技術資料,應有技術人員負責現場技術工作,必要時應制定安裝工藝等技術文件。
2. 鍋爐本體基礎應高出地面100~150mm,四周應設排水溝,基礎不平度≤5‰,鍋爐基礎驗收合格后方能進行本體安裝;
3. 鍋爐和系統的信號管、排水管出口應置于排水溝可見處,排水溝用鑄鐵柵欄覆蓋;
4. 鍋爐就位后,一般無需地腳螺栓固定,如若固定必須考慮鍋爐自由膨脹;
5. 鍋爐外部管道安裝時,嚴禁將管道或其他設備的熱膨脹應力作用于鍋爐本體上;
6. 鍋爐本體就近埋設鋼板接引地線,接地電阻小于4Ω。
天然氣蒸汽鍋爐型號
鍋爐房設計規范50041-2008
4鍋爐房的布置
4.1位置的選擇
4.1.1 鍋爐房位置的選擇,應根據下列因素分析后確定:
1 應靠近熱負荷比較集中的地區,并應使引出熱力管道和室外管網的布置在技術、經濟上合理;
2 應便于燃料貯運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運輸的物流分開;
3 擴建端宜留有擴建余地;
4 應有利于自然通風和采光;
5 應位于地質條件較好的地區;
6 應有利于減少煙塵、有害氣體、噪聲和灰渣對居民區和主要環境保護區的影響,全年運行的鍋爐房應設置于總體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季節性運行的鍋爐房應設置于該季節大頻率風向的下風側,并應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提出的各項要求;
7 燃煤鍋爐房和煤氣發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區域內;
8 應有利于凝結水的回收;
9 區域鍋爐房尚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區域供熱規劃的要求;
10 易燃、易爆物品生產企業鍋爐房的位置,除應滿足本條上述要求外,還應符合有關專業規范的規定。
4.1.2鍋爐房宜為的建筑物。
4.1.3 當鍋爐房和其他建筑物相連或設置在其內部時,嚴禁設置在人員密集場所和重要部門的上一層、下一層、貼鄰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兩旁。并應設置在首層或地下室一層靠建筑物外墻部位。
4.1.4住宅建筑物內,不宜設置鍋爐房。
4.1.5采用煤粉鍋爐的鍋爐房,不應設置在居民區、風景名勝區和其他主要環境保護區內。
4.1.6采用循環流化床鍋爐的鍋爐房,不宜設置在居民區。
4.2建筑物、構筑物和場地的布置
4.2.1 鍋爐房區域內的各建筑物、構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間組合,應緊湊合理、功能分區明確、建筑簡潔協調、滿足工藝流程順暢、安全運行、方便運輸、有利安裝和檢修的要求。
4.2.2 新建區域鍋爐房的廠前區規劃,應與所在區域規劃相協調。鍋爐房的主體建筑和附屬建筑,宜采用整體布置。鍋爐房區域內的建筑物主立面,宜面向主要道路,且整體布局應合理、美觀。
4.2.3 工業鍋爐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應與所在企業的建筑風格相協調;民用鍋爐房、區域鍋爐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應與所在城市(區域)的建筑風格相協調。
4.2.4 鍋爐房區域內的各建筑物、構筑物與場地的布置,應充分利用地形,使挖方和填方量小,排水順暢,且應防止水流人地下室和管溝。
4.2.5 鍋爐間、煤場、灰渣場、貯油罐、燃氣調壓站之間以及和其他建筑物、構筑物之間的間距,應符合現行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50016、《城鎮燃氣設計規范》50028及有關標準規定,并滿足安裝、運行和檢修的要求。
4.2.6 運煤系統的布置應利用地形,使提升高度小、運輸距離短。煤場、灰渣場宜位于主要建筑物的全年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4.2.7 鍋爐房建筑物室內底層標高和構筑物基礎頂面標高,應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圍地坪0.15m及以上。鍋爐間和同層的輔助間地面標高應一致。
4.3鍋爐間、輔助間和生活間的布置
4.3.1單臺蒸汽鍋爐額定蒸發量為1~20t/h或單臺熱水鍋爐額定熱功率為O.7~14Mw的鍋爐房,其輔助間和生活間宜貼鄰鍋爐間固定端一側布置。單臺蒸汽鍋爐額定蒸發量為35~75t/h或單臺熱水鍋爐額定熱功率為29~70Mw的鍋爐房,其輔助間和生活間根據具體情況,可貼鄰鍋爐間布置,或單獨布置。
煙風道的安裝:
鍋爐爐墻及煙風道應當具有良好的密封和保溫性能。當周圍環境溫度為25℃時,距門孔300mm以外的爐體外表面溫度不得超過50℃,爐頂不得超過70℃;冷凝器前的煙道應進行保溫且其表面溫度不得超過50℃。
、煙囪安裝時法蘭間墊嵌石棉繩,并采用吊垂線的方法檢查煙囪垂直度,如有偏差可在法蘭連接處墊平校正。2
、煙氣調節閥應轉動靈活,定位可靠。4
、煙風道上的排煙溫度表,應裝在清晰易見的位置。<span style="" mso-spacerun:"yes";font-family:宋體;line-heiht:150%;"="">
天然氣蒸汽鍋爐型號
鍋爐的安裝應遵循TS 0001-2012《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有關蒸汽鍋爐的要求及NB/T47034-2013《工業鍋爐技術條件》、TS 0002-2010《鍋爐節能技術監督管理規程》、50273-2009《鍋爐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鍋爐圖紙及《安裝使用說明書》規定進行;
鍋爐主機運到安裝地點后,應先校核鍋爐中心線是否與地基上劃出的中心線和輪廓線相符合,然后檢查底座和地基的接觸是否良好,如有空隙應加墊鐵。
安全附件、閥門、儀表、管道及附件的安裝
汽水系統安裝應符合TS 0001-2012《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
1. 管道、閥門、儀表的安裝應按照自動控制的要求(或者電控柜線路圖)以及有關圖紙進行安裝。
2.燃料供應管道應裝流量計,且該流量計必須同時具備指示、積算、記錄功能;同時還必須安裝指示燃料溫度的溫度表和和指示燃料壓力的壓力表;
3、安全閥應在水壓試驗后鉛直安裝,安全閥應接裝排汽管,將排汽導向鍋爐房外安全處,并有足夠的流通截面積,保證排汽暢通;
4、進鍋爐前給水管道上必須安裝具有指示、積算、記錄功能的流量計;
5、排污管接至排污溝或其它安全處,管道應固定,防止排污時移位或發生反擊燙傷事故等;
6、總汽閥以外的蒸汽管道由使用單位配接,在總汽閥管道上至少有一個彎頭,否則應加裝伸縮管,管道外壁應加保溫層;
特別注意事項:
1).操作鍋爐的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操作證。
2).鍋爐安裝必須經專業的安裝公司并取得使用許可證。
3).鍋爐在準備使用前,必須先單機試運行及詳細了解鍋爐的特性及操作使用說明書(含配套設備的說明書)。
4).安裝、使用、維修、保養等必須按相應的規定進行。
5).在未對設備的使用全部了解清楚的情況下,應向我公司先咨詢了解清楚。
6).鍋爐設備在運行時必須有專人值守;
1、鍋爐管道、閥門、儀表等安裝完畢后,檢查和清理鍋爐內部,關閉人孔、手孔,然后按下列步驟進行水壓試驗:
⑴ 水壓試驗時,周圍氣溫應高于5℃,低于5℃時必須有防凍措施。水壓試驗用的水應保持高于周圍露點的溫度以防鍋爐表面結露,但也不宜溫度過高以防止引起汽化和過大的溫差應力,一般為20~70℃左右。
⑵ 鍋爐進行水壓試驗時,水壓應緩慢地升降。當水壓上升到工作壓力時,應暫停升壓,檢查有無漏水或異常現象,然后再升到試驗壓力。鍋爐應在試驗壓力下保持20min,然后降到工作壓力進行檢查。檢查期間壓力應保持不變。
2、鍋爐進行水壓試驗,符合下列條件為合格:
⑴ 在受壓元件金屬壁和焊縫上沒有水珠和水霧;
⑵ 水壓試驗后沒有發現殘余變形。